工伤十级专业律师指导获赔十七万!
来源:潘开荣律师
发布时间:2019-04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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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事人陈某于2018年1月12日应聘到无锡市xxxx机械有限公司工作,岗位为CNC加工中心师傅。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,陈某入职时单位老板承诺每月工资6800元,单位实际是每月现金发放工资6800元,但是没有书面凭证。
2018年5月24日,陈某某在工作时右手受伤,经医院治疗三个月后返岗上班,关于工伤事宜,老板只是支付了停工留薪期间三个月的工资(根据医院病假单),几次跟单位老板商谈工伤赔偿无果。
后当事人陈某找到江苏崇宁律师事务所潘开荣律师,经潘律师指导取证,并提出被迫解除劳动通知书ems邮寄快递给单位,同时代理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事实劳动关系,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,最终鉴定工伤等级为十级,在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和工伤认定过程中,单位还报警诬陷当事人盗窃公司财物,最终经过代理律师综合运用劳动法律,不但获得工伤待遇赔偿,而且获取劳动关系项下其他权益(包括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、拖欠工资以及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等),历时一年多,获得仲裁裁决赔偿近17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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